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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7, 2024 21:59:48 GMT -6
石,在预算规划规模上是优先选择。 金融法研究表明,预算司法化使得STF(最高联邦法院)的判例成熟了对此问题的重要反思,可见,保留可能性与最低限度存在主义之间的冲突成为了一个问题。解释学的更广泛规则目前导致了悲剧选择理论。 关于费用命令的司法化,在不久的过去,存在两个争论领域:基于人的尊严原则的存在最低限度,以及对可能性的保留,即国家的制度理由“宪法不适合预算。” 目前,STF 真正理解公共管理者必须每天做出艰难的决定,并且法院在该主题上采用了新的法理学标准,即悲剧选择理论。 通过这一理论,最高法院的想法是“国家资源是极其稀缺的,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社会的需求与国家相应的法律行政能力之间存在不匹配。因此,鉴于事实上不可能在所有赤字领域应用最佳资源,公共管理者必须做出悲惨的配置。 选择” [1]。 现在,如果法理学上承认国家资源是极其稀缺的,那么,在分配选择过程中,公共管理者必须考虑到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共资源的战略规划,以及基础设施支出的横向性,所以必须优先考虑它。 基础设施权的横向性涉及工程和服务遵守行政效率原则的可能性,因为它们充当了提供基本权利(例如健康和教育)的道路。 学校和医院建设是为实施制度战略 手机号码数据 创造条件的活动,体现并主要落实部门公共政策的指导方针。 从这个意义上说,预算规划过程中支出的政治选择必须首先考虑基础设施支出的分配授权。 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整个预算都基于工程和服务,但有必要提出警告,必须考虑此类支出的财务可用性,否则可能会出现在工程暂停和未完成的情况下,存在预算无害的问题。 对巴西基础设施法的研究使我们认识到基础设施合同中的预。 算治理存在结构性问题,导致这些支出的效率自动丧失。 国会已经有机会调查消费者物价指数中未完成工作的问题,虽然最终报告是2001年的,但背景是非常当前的,这意味着公共行政部门经常重复战略错误。 该报告[2]在结论中 指出,公共工程项目实施中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实际进度与财务发布之间的不匹配。不断的拖延和拖延导致工程停顿,并成为非法施工的借口”。遵守财务计划是政府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不遵守财务计划可能会免除承包商的职责。延迟付款无疑是疏忽和服务质量差的原因,此外导致定价过高” 。 该文件指出,调查中发现的一个长期问题是未能遵守财务时间表中商定的内容,导致工程不断拖延和延误,导致工作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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